本次游泳池承包招标的开标时间定于 6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在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地四会议室,招标方式为公开竞标。首先由评委会成员和监察审计处人员对参加竞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公开竞标。游泳池的承包期限:自2011年6月15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承包方法及承包费:以利润包干形式承包;以最终竞标结果确定承包费,承包费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一次性交清。如因院方搬迁或规划调整需要拆除游泳池,承包方投入的资金(包括投入的设备、设施等),院方概不负责赔偿,承包方可自行拆走。招标条件、竞标规则及承包方义务如下:
一、招标条件:
1、投标人员必须持有该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要注明有游泳场所开放权和游泳学员培训权的复印件。
3、投标单位必须有两年以上经营过游泳场所开放和游泳学员培训经验,并提供近两年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且无重大事故。
4、投标单位必须出示两名以上中级救生员和两名中级游泳教练员的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5、企业或个人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6、投标单位在招标前必须预交伍仟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交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含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游泳池一些固定设施使用完好无损。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中标单位若在中标后未履约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将被全额没收。